昨天上午,上ssd固態硬碟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全國首例在華外國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被告人漢弗萊、虞英曾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指控。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彼特·威廉·漢弗萊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及驅逐出境;虞英曾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接受客戶委抗癌食物托進行“背景調查”
  被告人漢弗萊,英國籍,攝連咨詢(上海)有限公司總經理;虞英曾,美國籍,漢弗萊之妻,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二人是英國藥企葛蘭素史克雇用的商永慶房屋業偵探。2013年7月11日,二人因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6日被逮捕。
  公訴人指控,經依法查明,2004年,漢弗萊在上海註冊成立攝連咨詢(上海)有限公司,先後招聘1情趣用品0餘名員工開展公司業務,非法獲取公民的戶籍信息、家庭成員背景、房產車輛信息、出入境記錄、通話記錄以及企業的工商檔案等信息資料多達數百條,並據此製作“調查報告”高價賣給委托客戶,每年獲利數百萬元人民幣。
  其中,信息資料或以每條800元買房子至數千元人民幣不等的價格非法購買,或是以跟蹤、偷拍、冒充、潛入等手段獲得。其客戶主要為在華大型跨國公司,包括製造業企業、金融機構、律師事務所及其他機構,涉及美國、德國、英國、法國、瑞士、日本等16個國家。
  被告人否認買賣公民信息
  對於大量購買公民信息的行為,被告人漢弗萊解釋稱,他們是請三家公司幫助自己調查的,並付服務費給他們,公民的戶籍信息都是這三家公司獲取的。漢弗萊聲稱清楚這些屬於公民隱私,但是自己對2009年新的法律不清楚。
  對於買賣個人信息的指控,被告人漢弗萊回應說:“我們從來沒有從事過買賣公民信息的業務。我們出售的是我們的咨詢服務和分析,這些信息在我們的報告中只占非常小的部分,我們不是每一份報告中都會加入這些公民的信息,就算用也是有選擇性的。一份調查報告有50多頁,最終內容是調查和分析,而不是這些信息。”
  是否對目標人員進行跟蹤或監控?
  公訴人經審理調查報告發現,在“黑刺李計劃”的調查報告中,被告人對芬蘭諾爾達公司在中國內地子公司的某名高管進行了為期三天的跟蹤,併在報告中詳細記載了該高管的行蹤軌跡;在“丑角計劃”中,被告人對目標公司的辦公室進行了實時監控,實施了超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其他違法行為。
  文/本報實習記者謝坤謝琰羅怡  (原標題:葛蘭素史克私家偵探案昨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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