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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老賊壽司
桃園這家超有名的壽司店  位在中正路上(幾號我忘了)很好找的
每次去都大排長龍,不會等太久的,服務人員速度都很快
菜單就在玻璃上~~
起司壽司~~每次必點 好吃
綜合壽司
湯跟茶碗蒸就普普了,所以沒拍照
有機會到桃園可以來這家吃吃看喔 價位便宜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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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1_像我這樣堅強的女生不多?
稍晚選擇面試人選時,老闆說選男生好了,因為像我這樣堅強的女生不多..咦????
不懂!
昨天Dora告知要離職,唉,真的是面試前後有差!原本想讓大家輕鬆點,但看來又要委屈他們2個了,真是Sorryㄋㄟ˙!
明天週六週日要放假了,好棒喔!李先生真的是很厲害耶,高高在上可是卻又懂得設計,講話又很有魄力又很有符合原理,真是厲害!...而且長的很可愛,講話的樣子跟三表哥真的很像.今天第一次這麼近的看李先生的臉,皮膚也很好喔!
加油加油,我們要戰勝客訴,不能被打倒!發現自己綠色/菊色的衣服還真不少耶,可是為什麼還嫁不出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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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卡挑戰 # 6 -- 簡易紙雕卡片(三)
本來想多練習幾個形狀~~可是多角形很不好畫跟割哩!
心型~~內圈會畫歪~~放棄
感覺圓形比較好畫哩!
旁邊用花邊剪刀剪的
外框要比內框大一點~~這個茶杯剛剛好說
粉多紅蘿蔔~~所以小兔子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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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女人
  世界上也許有完美的女人,但至少Sandra不是。
今天又有朋友對Sandra用了「完美女人」這個形容。
  每個人在內心深處,都潛藏著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每個人在一生的歲月中,也走過懵懂無知,甚或少不經事的青春。
  其實也未必成大後就處事必能圓滿,只是隨時知道的事愈來愈多、人生課題修得愈來愈多之後,或許妳可以表現出一種近乎完美的形象。
  但是……who knows.
誰能真正認識與瞭解另外一個人?
  真的,Sandra不完美,Sandra只想……認真地繼續修我的未完的人生課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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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03年真相(一)
再來看看2003年的猥褻童官司,有什麼令人百思不解的指控?先來看台灣聯合報和民生報不偏頗的文章。
(粗體醒目提示字是我心中的os,謝謝!)
10項指控都無罪 麥可傑克森自由了
編譯朱邦賢/綜合加州聖塔馬利亞十四日外電報導
美國流行樂天王巨星麥可傑克森被控性侵十三歲男童的世紀大審十三日落幕,陪審團經過七天共卅一小時的討論後決定,麥可傑克森被控的十項罪名統統不成立。四十六歲的麥可傑克森獲判無罪開釋後離開法庭,守候在庭外的歌迷歡呼尖叫,樂不可支。有人撒彩紙慶祝,一個女歌迷施放白鴿慶祝麥可重獲自由。麥可除了左手撫胸,並送飛吻答謝粉絲情義相挺,不發一語,在家人簇擁下搭車返回「夢幻莊園」。(我有看到女歌迷放白鴿的影片,其他人放出氣球,有人灑五彩紙花,幾百人尖叫著掉下喜悅的淚水。我整個也是跟著心喜若狂,終於結束了!麥可無罪!水啦!)麥可被控告的罪名共十項,包括性侵害、妨害自由、恐嚇、提供酒類給未成年人等等,如果罪名全部成立,最高可判處十八年八個月徒刑。(無罪啦!判給誰看啊!)由四男八女組成的陪審團在加州時間十三日下午一時(台北時間十四日清晨五時)宣判,每一項罪名的判決結果分開封裝,十項罪名,十個信封,聖塔巴巴拉郡高等法院庭內鴉雀無聲,只有法官打開信封的聲音。
麥可穿招牌黑西裝,白襯衫,打黑領帶,親自到庭聆判,聽到一聲接一聲「無罪」的判決,他仍像四個多月來的審判過程一般,靜靜注視著法官,並未轉頭看陪審團,倒是數度拿出面紙擦拭眼角。法官梅維爾宣布被告無罪開釋時,麥可仍兀自站著,半晌才轉身和律師團長梅塞洛相擁。(遲來的正義好像還是沒有真正還給麥可清白!世人與偏頗媒體都老早將麥可定罪,看麥可平靜得出人意料,他真的累了!我非常能夠感受;因為,我爸爸出車禍,我們跑了3趟調解委員會、3趟偵察庭、免費律師5趟,全家光是這樣疲於奔命,都快跑不下去了,幾度將和解金額從500萬降到60萬,外加保險公司理賠150萬。這樣一場車禍,在我們心中深深烙印。看到警方寄來的照片和證人指證歷歷的車禍情形,都讓我們陷入無底深淵!)
(當原告丟出難堪的指控時,而這些難堪的指控都是詐財起意,莫須有的事,卻要在法庭內一一被指控!簡直是瘋狗和白人的羞辱大會,貪婪的心都在狠狠啃著麥可的血肉之軀!)辯方律師團聽到第一項罪名不成立時,激動得哭了出來,幾名女陪審團員也掉下眼淚。檢察官斯奈登則低頭以手撫面,心情鬱卒溢於言表。梅塞洛強調,經過這次審判,麥可再也不會和小男孩同睡一張床,「以免再受到傷害」。(瘋狗懷恨在心~以後別亂咬人了!來~吠幾聲來聽聽!汪汪汪!)麥可儘管贏了官司,卻輸掉形象和事業。他一臉疲憊回到「夢幻莊園」,粉絲早就聚集守候,看到麥可回家,大家都鼓掌歡迎。梅塞洛在麥可網站上發表聲明:「沉冤昭雪,麥可傑克森是無辜的。」斯奈登則表示:「我們對判決感到失望,但我們相信司法制度。」他抗議說:這完全是「名人因素」作祟,他說:如果有新事證出現,檢方會仔細調查評估,只要罪證確鑿,他會再起訴麥可一次。六十三歲的斯奈登預定明年底退休。(真是一條巴著人不放的瘋狗!)陪審團也召開記者會,說明達成共識的經過。代表發言的一號陪審員說:他們審視的證據堆積如山,審判過程中陪審團考量所有證據,並將麥可傑克森視同一般人,並未因他是名人而有特殊考量。本案從二月開始審理,傳喚證人一百八十餘名,光是檢方證人就有八十五人,包括原告男童的兄弟與母親,呈堂證物多達六百六十二項。 【2005/06/15 聯合報】
陪審團:沒看到有說服力的證據!
洛杉磯時報訊麥可傑克森猥童案的陪審團13日表示,他們不認為檢察官對傑克森性侵害男童的指控提出充份證據,他們原本期待較有說服力的證據,但是並未看到。另一人表示:「這並不是關於傑克森與男童同床而有罪,或是家中有色情資料而有罪。這些不是本案的指控。我們要審議的是10項罪名是否有充足的證據。」檢方的關鍵策略是提出傑克森以前猥童的證據,但是該策略卻反彈,因為影星麥考利克金 (Macaulay Culkin) 作證時指稱:他與傑克森純為朋友。一名男陪審員表示:「克金的證詞和其他證據同樣重要,」並堅稱克金的證詞並非使傑克森無罪開釋的關鍵,「沒有一個證據特別突出。」【美聯社加州聖塔芭芭拉13日電】麥可傑克森案雙方攻防證詞摘錄如下:檢察官為了證明麥可傑克森自八零年代以來就開始性侵男童,請來數個目擊者和受害者作證,表示傑克森不當撫摸兒童。辯方律師則表示,這些發表對麥可傑克森不利證詞者當中,有人過去曾和他打官司卻嚐敗訴,心生怨恨;有人在警方嚴行盤問的壓力之下,隨口提出指控。1994年控告傑克森卻達成百萬和解協議的男童母親再度現身,透露傑克森1993年央求和她的兒子同床而眠,目的達成後,再回贈豪華旅遊和禮品。
麥可傑克森全案審判期間並未作證,但透過事先錄製的錄影帶,在庭上聲明「我不是瘋子」以及「成人總是令我失望... 兒童不曾背叛、也不曾騙過我」。紅極一時的童星麥考利克金出庭作證說:自己少年時期經常造訪「夢幻島」,也和麥可傑克森同睡一張床,但沒有遭到猥褻。名脫口秀主持人李諾(Jay Leno)和影星克里斯塔克(Chris Tucker)則同樣作證,質疑原告動機。 【2005/06/15 民生報】
取自http://www01.eyny.com/archiver/tid-3344287.html
當2003年6月,男童一家找到斯奈登時,可以想像,他是多麼的欣喜若狂!十年了,他終於又有機會了!在搜查麥可莊園的第二天,湯姆.斯奈登還特意招開了一個盛大的記者招待會,會上止不住的洋洋得意,不停地發笑,甚至在稱呼傑克森時,直呼狗仔隊給他取的外號「怪人傑克」!他的這些舉動引起群眾的不滿,後來不得不公開道歉,說如果他媽媽還在的話,一定也會責怪他的。(還是拿傑克森開玩笑,他說的這些話,出自傑克森的D.S:湯姆.斯奈登是個冷酷的人,他只想抓住我,不管死活.....我想他媽媽當初沒有把他教好...)兩天後,傑克森回應通緝令,被送進監獄。當然,他有保釋的權利。但,湯姆.斯奈登給傑克森開出的保釋費是三百萬美元!!這是美國有史以來最高的保釋金額!要知道在美國,一般「兒童性案件」被告的保釋金的七萬美元左右,就算是連環殺手嫌疑犯的保金也只是一百萬而已! 美國《憲法》第八條修正規定:不得對被告課以「過重的保釋金」,這條,在傑克森案上,檢方明顯違反了! 隨著案子的審理,越來越令人懷疑:這麼一個漏洞百出,不堪一擊的案子,如果沒有檢控官湯姆.斯奈登的過度熱情,為什麼會被擺上檯面?!這不是公報私仇,又是什麼?! 這不是司法腐敗,又是什麼?!
首先,有必要說一下麥可.傑克森在此案中的被控的四種罪名:   一,孌童罪(四項)   二,孌童未遂罪(一項)   三,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罪 (四項)   四,陰謀罪(一項)   (註:所謂「陰謀罪」,是檢方指稱麥可.傑克森夥同五名助手 (均被免於起訴) 陰謀綁架男童全家以達到"孌童"目的,其間共有28條「公然的罪行」,是為「陰謀罪」。)
來了解世紀陰謀如何泯滅人心!貪婪的嘴臉多麼令人作嘔!
原告一家證詞實錄:  原告在法庭上對傑克森的指控內容,中國媒體都報導了,那些一面之詞隨他們怎麼說都行,但在辯方律師的盤問下呢? 下面摘錄一些男童一家在法庭上的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的證詞,明顯矛盾錯漏的場景。  點評:男童弟弟---“唯一案情目擊者”(“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罪”及“戀童罪”證人,男童弟弟稱他與家人在麥可的夢幻莊園作客時,麥可給他與哥哥酒喝,還給他們色情雜誌看,還曾兩次親眼目睹麥可“性侵犯”了他哥哥,而兩次都是半夜睡不著起來閒逛時進入麥可的套房,在麥可的臥室門外偷看到的。)
  場景一:(辯方律師拿出一本色情雜誌《閣樓之出軌邊緣》,這是美國合法出版的成年刊物,檢方聲稱是在麥可的床底下搜到,上面有麥可與男童兄弟的指紋,這是檢方的“重要證物”,指傑克森曾以色情雜誌引誘男童。)  辯方律師:麥可從來沒有給你看過這本色情雜誌是嗎?  男童弟弟:他給我看過!  辯方律師:你確定?  男童弟弟:是的!  此時辯方律師轉向陪審團指:這本雜誌發行於2003年8月,而原告一家最後一次離開夢幻莊園卻是在2003年3月,麥可怎麼可能在2003年3月之前給原告男童兄弟觀看在2003年8的出版的雜誌?!   男童弟弟趕緊改口:哦,我說的並不是這一本,是其他類似的雜誌。  (法庭內一片嘩然!)  點評:英國天空電視台新聞報導:那本雜誌將對檢方和警方是重創。因為看上去,那本雜誌是栽贓。如果被證明,整個案子就要撤消了!!  場景二:(警鈴問題。麥可的臥室裝有警鈴,一有人接近就會響起。而男童弟弟曾兩次偷看到麥可在臥室裡侵犯他哥哥,而居然警鈴都沒有驚動傑克森。)  辯方律師:你每次一進那房裡,是不是警報就關了?  男童弟弟:是的  辯方律師:你見過麥可曾關閉過警鈴嗎?  男童弟弟:沒有。  辯方律師:那你每次進房間都聽的到警報嗎?  男童弟弟:是的。  辯方律師:那麼你兩次進入麥可的房間目擊他猥褻你哥哥的時候,警鈴響了嗎?  男童弟弟:是的……但如果門是關的,麥可就聽不到。   (門是關的,麥可聽不到,那他裝警鈴有什麼用?如果門是關著的話,你又是怎麼進去的?小騙子!!)   另外男童弟弟一開始對警方說:傑克森給他們喝的是“紅酒”,但到了法庭上,卻又變成“白酒”了。   點評:在一個談論案情的電視節目中,一名電視觀眾說:“我認為這個弟弟是被人鼓動說出他想說的任何話。我母親曾經告訴過我,在生活中,只要你說的是實話,你每一次說到它都不會變。如果是謊話,你每說一次就變一次。現在就是這樣。” (我也認同!點頭如搗蒜的我…)
 原告男童本人的證詞(傑克森所有“罪行”的證人)   場景一:(原告一家稱麥可指使助手把他們拘禁在夢幻莊園,後來他們才“逃跑”了出來,而且是再三的“逃跑”)。   辯方律師:亞維佐先生,你全家曾免費在夢幻莊園待了幾個星期,對嗎?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你們的飲食是傑克森先生付的錢,對吧?  原告男童:可能吧。是的。  辯方律師:那你知道還會有其他人為此付款嗎?  原告男童:不知道。我很肯定是麥可。  辯方律師:你往返都坐的是豪華轎車,對嗎?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你還坐過一次勞斯萊斯,對嗎?  原告男童:不,我只是和耶蘇從夢幻莊園逃走的時候坐了勞斯萊斯。  辯方律師:當你“逃跑”的時候?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但你後來又回去了——在你“逃跑”後多久你又回去了呢?  原告男童:我想幾天後吧。  辯方律師:好的。好的。當你“逃跑”時,耶蘇帶著你們去了哪裡呢?  原告男童:他帶我去了我祖母的房子。  辯方律師:兩天後你又和文尼一起回來了?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是不是兩天,也許是幾天後。  辯方律師:於是你回來了,然後你又第二次“逃跑”,對嗎?  原告男童:我認為是這樣。管他呢。  辯方律師:然後你又回來,接著再第三次“逃跑”,對嗎?  原告男童:不對。  辯方律師:那麼,好像是有三次“逃跑”吧,不是嗎?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   場景二:(原告男童在法庭上承認,他曾告訴他中學的校長說:麥可“從沒有對他做過任何壞事”。)  辯方律師:你是否曾對Alpert說過傑克森不曾不恰當地觸摸過你?  原告男童:我不記得很清楚了。  辯方律師:你不是很記得(說過)傑克森不曾不恰當地觸摸過你?  原告男童:恩,我很肯定我說過,因為他是校長。  辯方律師:Alpert先生曾看著你的雙眼問到麥可傑克森是否對你做過什麼,是不是?  原告男童:我告訴他麥可什麼都沒對我做過。  辯方律師:而第二次你還是告訴他說:“沒有,他沒有不恰當地觸摸過我。”是不是?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  辯方律師:對話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原告男童:我相信那是我在夢幻莊園回來後的事。(即所謂“性侵犯事件”發生之後)  辯方律師:他(校長)說,“看著我,看著我……如果你不告訴我真相我就不能幫你—真的有事發生過嗎?”是不是?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那你是不是回答說︰什麼也沒有發生過?  原告男童:是的。  (法庭內嘩然,檢控官搖頭嘆息。第二天,原告男童解釋道,當初沒有對校長說出︰“實情”是因為尷尬。)    場景三:(關於被“綁架”)  辯方律師:你們在酒店報警了嗎?  原告男童:沒有。  辯方律師:你們在外出購物的時候尖叫過救命嗎?  原告男童:沒有。  辯方律師:你們待在祖母家裡的時候報警了嗎?  原告男童:沒有。  辯方律師:你和社工談過關於被綁架的事情嗎?  原告男童:沒有。    場景四:  辯方律師:你告訴了治安官那邊,是不是?說你的病好了後,就覺得麥可拋棄了你。  原告男童:是的。  點評:對於原告男童在法庭上的表現,一位在場記者評論道:當男童在陳述自己受到麥可“性侵犯”時,平靜得像在說別人的故事,但當他說到某次在夢幻莊園麥可怠慢了他的時候,臉上才開始出現激動的情緒。   CBS法律專家安德魯‧科恩評論道:  這個據稱的猥褻受害者並沒有在法庭上表現得像一個受害者。在檢方這個案子的關鍵核心時刻,男童的故事卻沒有一處在質疑之下是沒有漏洞、精確可信的。  有時悶悶不樂,有時爭強好勝,有時放肆無禮,有時逃避推托,這個男童在法庭上的表現更像一個小流氓,而不是一個刑事受害者。  這個年輕人對關於他癌症,辯方律師團的回答,讓人覺得他是把自己的疾病當成了一把寶劍而非一面盾牌,不切實際的,甚至有時是冒犯性的期望著得到傑克森及整個世界對他的“償還”。  他更像一個折磨傑克森而不是傑克森折磨他的人。我很難相信這樣一個年輕人會允許傑克森來猥褻他。  原告男童明白地抱怨說︰傑克森收回了一輛曾給他一家人使用的汽車,然後又抱怨說︰傑克森給他的手錶並不值傑克森告訴他的價格。如果這就是感激,如果這就是感謝,那麼現在這個案子已經結束了。  他作證的時候,他講話的樣子看起來更像是在背誦一個剛剛讀過的故事,而不是在重述自己的經歷。如此看來,他看上去更像一個排演編造過度的人,而不僅僅是一個經過教唆指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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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重訓練
負重訓練
97.09.21
早上整理了大背包,想到下個月的[大小劍行程],二話不說,裝了25公斤,就出發做「負重訓練」了。
1000從祥豐街家中出發,進入海洋大學走「龍岡步道」上抵三根電竿處取左走產道往槓子寮砲台,再取山徑走至深溪路,轉向「深美國小」,穿過社區,再上走二信中學產道下祥豐街立德路口,回到家已經1230,好久沒背重,小腿有點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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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JAPAN東京???「攻?再開2008 I.V.~破??向???~」h.NAOTO?????????敢行!緊急????1!
X JAPAN東京???「攻?再開2008 I.V.~破??向???~」h.NAOTO?????????敢行!緊急????1! 3/28~3/30 東京????開催???「X JAPAN 復活???」??h.NAOTO???????????YOSHIKI?????衣??????????!!??舞台裏?緊急???????!???????????!X JAPAN??????? VOL.1http://www.s-inc.com/news/event.php?itemid=7120
( X JAPAN??????? VOL.2)http://www.s-inc.com/news/event.php?itemid=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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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蓉自製療傷系列小卡
好久沒做這類語卡的說 重溫一下巴~
這次三張黑色 兩張綠色 一張混色的
不過那種單調表達出特別感覺的語卡 佩蓉特愛的說!
希望大家喜歡唷!!

<img src="語卡網址" width="120" height="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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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進廠板金換新衣!真是辛苦它了!!
心愛的TOYOTA~他現在晉級成為我的工作夥伴ㄝ是我的另一半.因為它和我必須負起養家的責任!進廠板金4天了!剛剛YOYOTA廠的專員打電話來告訴我!已經要將車子開回來給我了!剛買來不到二個月就都是我前男友在開了!車子買來一年10個月已經被前男友開108000公里了!十分驚人!足足讓我的愛車老了3年的車?!賣車的朋友說我的車子價值已經是5年車了  向來息車如命的我.見他如此踐踏我的愛車其實是非常心疼!礙於我要顧幼兒.無法出門工作.....現在ㄚ~~~~不出去工作ㄝ是要出去了!!!雖然兩個兒子大了.他ㄇ都會賺錢.不大需要用到我的錢.但是ㄚ~~~~都還不大夠自己用.在7-11工作是賺到有一些即將過期的食物可以吃.他ㄇ會省下一餐或二餐的飯錢.但吃久ㄝ會膩.我ㄝ會心疼.我一心疼就帶他ㄇ去吃大餐.ㄚ我就又亂花錢了.........現在出門送貨或是拜訪客戶.都要和兩個兒子喬時間.他ㄇㄧ個月有休5天.兩個兒子就有10天.我就趁這10天的時間.要出去就安排他ㄇ休假的時段.他ㄇ和我出門幫我抱妹妹.妹妹未週歲.長途車她可不領情更不會賣我面子!ㄝ不會因為是在高速公路乖乖做好!
想幫他斷奶~~~~~~我卻不會做...........沒經驗讓孩子吃母乳.............還真是有點棘手呢!!!前輩都說要讓她哭幾天就好.......唉呦.....她還沒哭我就開始心疼了.....哪還捨得讓她哭呢...我奶水又那ㄇ充足.不吃真是可惜.其實我ㄝ很喜歡我ㄇ抱在一起的感覺.我愛女成癡了我...........轟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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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剖析圖
我總是想著我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以前不曉得該用哪一種詞語來敘述自己,這可能就是不太了解自己吧!
每一年、每一個歲月、每一個時光的我,慢慢真情流露,喜歡用真感情付出,而下列我對人處事的態度,都屬於現在真真實實的我.....
“我”的表面是露著微笑,不喜歡被人看穿我的狼狽樣,更不喜歡讓人為了我擔心....
“我”會為一個人去猜測心裡;去擔心;去想很多,這代表我很在乎這個人,也就表示這個人對我來說很重要,在我心中佔有影響力很大....
“我”平時很懶散,但只要遇到我認為是重要之事,我一定追求到底....
“我”有雙重個性,在朋友面前是開朗活潑,安慰總是以逗人為專利,是一個完全沒脾氣的人,私底下則不多話,脾氣有些暴躁,喜歡獨來獨往的感覺....
“我”討厭、不爽、憎恨的點千變萬化,目前沒有依據,但不容易啟用這些情緒....
“我”這個人重情重義,用認真的態度去面對每個人....
“我”是個和平愛好者,總喜歡和平相處,不喜歡尷尬場面....
“我”對於在意的人,總是口是心非,無法完善表達,也沒有太多的勇氣說出真心話,都以假裝不care或是不在意來掩飾我真正的關心....
“我”喜歡靜靜的觀察別人,能大概預測的到,下個反應.下個動作.下句要說的話是什麼,能慢慢摸索對方的個性....
“我”愛好用幽默方式逗人開心,希望能讓人有好心情....
這些千千萬萬個我,不是與生俱來就有的,必須長年累積,也需要別人的一些話刺激我,使我小腦開始萎縮,平衡感變的不佳,固然我的心裡就會變的不平衡,或者又說連痛的感覺,從中樞神經傳到大腦的功能都開始退化,這些打擊就是我向前的動力,我變的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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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搞了,笑的臉都抽筋啦!!
太搞了,笑的臉都抽筋啦!!
  1、有一個神經病,不知從哪裡弄到了一把手槍,他走在一條小黑色胡同裡。
突然遇上一個年輕人,神經病2 話不說將其安在地上用槍支著他的頭!問道:1+1=幾?
年輕人嚇壞了!沉思了許久.回答:等於2 ?
神經病毫不猶豫的開槍殺了他!然後把槍拽在懷裡~冰冷的說了一句:你知道得太多了
  2、扎針
  某甲到醫院做健康檢查,護士拿了針要替他抽血,某甲看著閃閃發亮的的針頭忍不住問:「會不會痛啊?我怕痛!」
護士說:「放心好了,我做了二十幾年的護士……」
某甲說:「太好了,我放心了!」然後護士一針紮下,只聽到某甲殺豬般的一聲慘叫,
護士才緩緩接道:「沒有一次不痛的。」
  3、一個男人心情沉重地在酒吧喝酒……
  服務生:「先生,心情不好嗎?有心事說出來聽聽嘛!」
  男 人:「我是同性戀。」
  服務生:「那又怎樣?」
  男 人:「我哥哥也是同性戀。」
  服務生:「……」
  男 人:「更糟的是,我弟弟也是。」
  服務生:「……難道你家沒人喜歡女人?」
  男 人:「有!我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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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井鄉海線南寮竹坑步道
每每經過中二高的時候
都會發現在龍井附近高速公路旁有一處順著草原而上的步道
就說有空一定要一窺究竟
這天好不容易找到這個地方...龍井鄉南寮竹坑步道...
停車場就在2高下方
順著丘陵規劃不錯的45度角坡度而上
這天天氣超熱的
所幸風蠻大的讓我有點消暑
來回約2個多小時的步道
正好可以看到大肚溪出海口的景觀
很美...在即將夕陽西下的對照下更是有說不出的驚嘆!
路口約300公呎處的老榕樹
我想就像個土地公宮一樣矗立著ㄜ護著這片土地..及來往過客
這個景觀台正好可以180度看整個大肚溪海口的全景
夕陽與海與河口三輝映..不錯的景..夜景應該也很美...
很難想像在海線有這片草原
這個步道我想取名落日步道更貼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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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夢
在百度上看到的,覺得挺有趣的,
若題目改成「希望你的男友有何優點?」,這應該也行。
因為我老覺得大家會如此喜歡奈特,
原因是現實中實在找不到如此完美的人吧!
在虛幻世界中天馬行空的幻想,
或許,這對於喜愛奈特的人,能藉由這角色穫得心靈上的小小慰藉。
我很”掙扎”的選了 →
浪漫專一 溫柔體貼 及 天使臉孔 魔鬼身材
(其實很想多選幾項啦,我要的太多…)
結果,發現大家選的和我不太一樣阿!
重視外貌的人不多哩‧‧‧‧
若可以選擇當然要選好看些的阿(內心誠實的OS),
是我怪?還是別人怪?
而我也以為十項全能這點會很多人選,
事實上並沒有ㄝ,
女生果然還是比較在意心靈層面阿。
================================================================================
你喜歡奈特的哪些特質?最多限選2項
天真活潑 可愛搞怪
34(4.8%)
心地善良 不會說謊
32(4.5%)
簡單純樸 無私奉獻
158(22.2%)
浪漫專一 ?柔體貼
248(34.8%)
天使臉孔 魔鬼身材
80(11.2%)
入得?房 出得廳堂
17(2.4%)
忠心耿耿 不離不棄
84(11.8%)
隨傳隨到 從無怨言
7(1%)
真誠坦白 勇於示愛
14(2%)
十項全能 功能強大
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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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王與女帝
圖為北村一輝飾演的聖也。
夜王與女帝都是改編自漫畫的作品(同一作者)。或許是日本文化與我們不同,每當預告上說著遼介要當上夜王這句話時........我就想笑
我知道職業無分貴賤的道理啦!
但我就是無法認同這種價值觀,
而且緯來竟然還把這兩齣戲擺在8點檔,似乎不太好哩!
雖然題材不吸引我,但我還是看了,因為這時段我就是習慣看緯來阿
......
松崗昌宏演的遼介說實在滴不怎麼吸引我,
反倒是北村一輝的聖也超"勾人",
我是看了"鬼鄰居"才知道這號人物,由他來演"蟲男"真是超合適,看過"鬼鄰居"的人應該能明白我的意思吧
另外,要潤演的修也挺搶戲滴,
遼介你真得加加油阿,
連電視機前的我都沒法把焦點擺在你身上,這樣你怎麼當上夜王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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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工作人─隨意貼幾張用來碎碎唸的圖
明明就是超清楚的影片,為啥一轉檔效果變那麼差.....圖還糊成一團
,完全沒法看清MOCO的帥臉阿!
看第一張,嗯~~的確臉有胖了點的感覺,
不過,這髮型對他似乎沒有修飾效果,我還是覺得長一點的髮型比較適合他啦!
下面這張,一看到MOCO這姿勢~~
噗~~我立刻忍不住笑出聲來!這是該怪攝影師太矮......還是MOCO太高咧
!真是辛苦MOCO啦~~~被拍時腿還得張那麼開,而臉上卻得擺帥樣.....
只拍上半身~~嗯....很帥阿!可是一想到不在畫面裡的腿劈成那樣.....噗~~我忍不住又想大笑了!
拍這段訪問時就不能打個光嗎?這段MOCO的臉黑成一片耶~~這訪問太隨便了點吧。
另外就是....我忍不住要碎嘴~~~
拍加藤與速水吃火鍋這場戲時,
我發現,未上戲前的MOCO表情好嚴肅......
是因為演戲太認真?
還是拍戲太辛苦忍不住臭臉?
難道是拍了部自己不想拍的戲?
(本人的神經質與多疑在此時全來了~~~~我想太多了~~想太多了啦~~~)
沒想到一開拍....竟然笑容就掛臉上了......我該說他是敬業的演員嗎
哎~~這裡我怎麼一直想到.....小杏在OMG裡前一秒還在哭,一喊"卡"又立刻收住眼淚的世故模樣
!影片來源:http://hochi.yomiuri.co.jp/contents/entertainment/stream/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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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攝影師拍的捧花 台中花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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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囉~花也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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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製手套模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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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再憑空想像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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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學琴
許多愛孩子的父母不惜花費金錢、心力和時間送孩子去學鋼琴或提琴等樂器,父母們不知有沒有認真想過:你想要達到的目的是什??
我想,真正的答案不外乎是:想要讓孩子將來能夠隨心所欲的演奏出優美的旋律,感動和娛樂自己,也能感動和娛樂別人;要讓孩子在與音樂的接觸中,培養高雅的興趣、陶冶優越的氣質;在未來生活中,喜樂時,可以用音樂來抒發,憂傷時,可以藉音樂來渲洩;從小與音樂結下不解之緣,可以融入音樂藝術的美妙,一輩子享用不盡。
這二、三十年來,台灣學琴的風氣越來越盛,學琴的孩子越來越多,彰化縣今年還將要以五千人一同拉提琴來申報列入金氏記錄。各地中、小學音樂班、坊間的音樂教室如雨後春筍般紛紛設立,以呼應社會的需求。然而,學會拉琴或彈琴的孩子比別的孩子更快樂嗎?學過琴的成年人會比沒學過琴的人,過得更富有音樂氣息、生活得更充實美好嗎?我看到的真實現象是:大部份正好相反。
最近,一位教鋼琴的好友告訴我:台北市某國小音樂班一位頗有才華的小五生,在家長苦心栽培了好多年之後,決定轉出音樂班,同時退出音樂,不再學琴。看來,這是一個勇敢而痛苦的決定。孩子在漫長的學琴歷程中,面對的是無盡的競爭和壓力;音樂的美妙根本無從體會,更無緣享受,已經大大違背了學琴的初衷。家長眼看想要的得不到、而失去的更多,在掙扎考慮後,做出了快刀斬亂麻的明快決定,解除了全家人的痛苦和負擔。但是,多年努力付諸東流,不是也留下了莫大的遺憾嗎?
我看過不少學過琴的大學生和成年人,多年練琴的經歷似乎並未在他們現今的生活中留下痕跡。他們並不比沒有學過琴的人更喜愛音樂,他們不進音樂廳、平常不聽音樂、也不參加音樂性的活動,令人感覺不到他身上有任何一絲一毫音樂或藝術的氣息。或許,正因為學琴的往事是他所不願再碰觸的一段不愉快回憶吧!?
以小提琴為例,孩子學拉琴是讓他接觸音樂、感受音樂的美好;學習演奏技巧,是為了能表現音樂,把音樂拉得動聽,讓自己愉悅。如果拋棄了音樂,只是練技術,學琴就會變得乏味之至,根本不知道拉琴和自己的生活有什麼關係。再加上考試和比賽等競爭壓力,學琴的樂趣全無,剩下的只有痛苦了。父母長年累月接送孩子去學琴,每天還要陪伴孩子練琴,付出的心力可能比孩子還要多,到頭來竟是一場空?父母原是出於愛孩子,要孩子學琴以得到更豐富美好的人生,多年努力之後,得到的卻與當初的期望相差那?遙遠,原因何在?
音樂是能令人愉悅的優雅藝術,演奏才能的養成難度比較高,需要長期的辛苦和努力付出。但是,音樂才能不像體育競賽,一定要比快、比高,一定要爭到冠軍頭銜才算成功。音樂演奏當然可以由於天才加上努力爭到世界頂尖,但也可以人人都學習到可以演奏以自娛娛人、快樂享受藝術之美、將音樂融入生活的更美好境界。
我給家長的建議其實很簡單:
讓孩子學琴,不能只要求他練琴,更要為他塑造一個喜愛音樂的環境。父母自己和孩子一同學習欣賞音樂,陪孩子聽音樂,帶孩子參加親子音樂活動。孩子學會拉琴之後,讓他參加室內樂或管弦樂團的合奏。和其他孩子一同玩音樂,會覺得有趣得多。不論是否上音樂班,只要孩子愛上了音樂,他會主動認真練琴,不須要別人推他、逼他。這時,父母只要全力配合他、支持他就行了。
如果他的才能高、表現好,就讓他參加比賽,或繼續考音樂班、音樂系。他若喜愛音樂,雖然辛苦也會甘之如飴;他若表現平平,或練琴的動力不足,就別要求他比賽爭名次或考音樂班、音樂系,別勉強他做他不喜歡或能力做不到的事。把學琴當成課餘的調劑,其實更有意義。
學琴,一定要讓孩子同時體會到琴中音樂的美妙,才能培養孩子對音樂的熱情,激發練琴的意願。學琴,才會產生動力、進而充滿樂趣。
引用自http://www.wretch.cc/blog/violin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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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一陣子音樂課後說不想繼續上,怎麼辦?
孩 子學音樂是需要父母共同參與的,幾乎所有走音樂專業的孩子,家長中有一人會全職陪伴。家長應給予孩子讚美,而非指責。
想要避免此情形發生,一定要事前溝通,若孩子真的不想學了,也要先找出背後的原因。教琴十五年,曾獲美國三屆最佳啟蒙老師獎的王意青觀察,孩子在寒 暑假過後最容易有倦怠感,往往撐過第一個月就沒事。但有些是學兩、三年後被其他事物吸引,這時她會建議親子間訂個「再努力一段時間後才中斷」的時間表,而 不是孩子說不想學就立刻放棄。山葉音樂振興基金會杉江光太郎認為,幼兒期的孩子說不學,很多時候是情緒性反應,就有小朋友不想上課的原 因,竟是害怕路上的狗。
孩子也常在遇到挫折後說不想學。杉江光太郎建議家長與老師一起找出學習問題所在,即便孩子學習緩慢,也要不吝惜給 予讚美,「如果新曲子演奏不來,就練習舊曲子,讓他重拾學音樂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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